3)第1675章 财税改革之二_晚唐浮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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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于朝廷的征税机构,理论上与地方藩镇无关,藩镇也无权干涉他们的工作。征税遇到困难时,朝廷派往各镇的监军还要督促节度使协助征税、转运。

  可以说,榷税才是朝廷财政的命脉,因为这是独属于朝廷的税收,无需与地方分润——理论上而已,实际情况较为复杂。

  “诸般杂榷减免三十余万缗,然加征榷酒钱,是否合适?”邵树德问道。

  “陛下,臣等以为,杂榷已废,百姓所受滋扰减少,而今只多收一个榷酒钱,当无大碍。”杜晓说道。

  说完,他又详细解释了一番。

  杂榷收不到几个钱,但税吏上门,趾高气扬,扰民极盛。

  你减少一个杂榷,百姓受到的滋扰就少一分。

  这么一算,罢免了十来个杂榷,百姓——主要是从事该行业的商人——的日子要好过很多,心里舒爽了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加征一个榷酒钱,委实算不得什么。

  “前唐上一次收榷酒钱是什么时候,所得几何?”邵树德问道。

  “唐文宗太和八年(834),收得156万余缗。”

  “这个一百多万缗,不包括河北吧?”

  “主要是关中、河南、江南等地。”

  “国朝能收得多少榷酒钱,你们估算过么?”

  “不下三百万缗。”

  “酒税可不好收。”邵树德说道:“前唐榷酒钱之所以时收时废,不是没有原因的。”

  简单来说,酿酒不是啥高科技。

  老百姓在家里自己都能酿,真不一定需要去酒肆里买平摊了酒税成本的高价酒。

  唐代征收时就遇到了这个问题,百姓私酿成风,屡禁不止。

  官府一开始定了一斗酒收250文的税率,后来发现压根没法执行,因为人家不来买了。到最后,只能各自想办法。

  比如长安官府就挨个上门,规定酒肆、酿酒户交一笔月钱了事,等于是征收固定金额的税款了,之前定的税率屁用没有。

  有的地方试图控制酒曲的买卖,从这个角度入手征税,真是小机灵鬼。

  有的地方为了完成朝廷定下的榷酒钱数额,干脆摊派到田税中,从所有民户那里收取。

  朝廷一看乱象频生,于是就禁止了,免得竭泽而渔。

  只有实在缺钱的时候,临时“吸一口”,缓过来后,立马停征,因为这种税收实在扰民,在破坏朝廷根基。

  “榷酒钱算了。”邵树德想了半天后,最终决定放弃,只听他说道:“收不到几个钱,反倒损害朝廷威信,有害无益。而今天下升平,北地家家户户养牲畜,马匹买卖盛行,一个榷马钱,年入绢百万匹,就抵得上榷酒钱了。”

  说到这里,又不得不提一下混乱的货币制度,这是真的坑。

  因为历史遗留原因,从朔方军时代开始,马匹买卖就以绢来定价——不是铜钱、不是银元,而是绢。

  绢的价格不一,便宜的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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